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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中的“知"和“行"分别是什么意思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

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

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歼启的。

知行合一中的“知

哲学特点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是一种讲内心“省察克治”的唯心主义道德修养学说。他所谓不曾被私意隔断的知行本体,就是指“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的良知,认为“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行。

他的“致良知”即知行合一,念薯就是“去恶为善”、“去人欲,存天理”的工仔改者夫。他声明:“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