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理事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
5个常任理事国是:美利坚合众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截止到2022年4月,10个非常任理事国是:加纳、加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尔巴尼亚盯歼、巴西、印度、墨西哥、爱尔兰、信则樱挪威和肯尼亚。
主要职责
安理会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会员国或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或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
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滑丛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
安理会还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对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