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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堂是在清代民间慈善机构中普及率最高的善堂之一。而在当时商品经济相当发达的江南一带,育婴堂更是非常之多。康熙十五年(1676年),苏州士绅蒋德、许定升、许王限福俨等人呈请官府,在玄妙观来自雷尊殿之西筑室数间,创设育婴堂收养遗弃婴孩,此举得到官府的大力支持,当时的江苏巡抚慕天颜、布政使丁思孔等都带头捐建并按月捐资。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又在育婴堂堂东改设广生书院以供有功于育婴堂之士绅神位。数年后,又将后屋改造成点企江放现策聚星楼。乾隆四年(1739年),考虑到育婴堂地方狭窄、所收婴孩散布乳母家难以稽查的情况,经地方士绅议请,巡抚张渠责成下属部门建屋140余间,大大增扩了育婴堂的数套木么依部民规模,使集中收养婴孩成为可能。
苏州育婴堂主要是靠地酸方士绅与地方有力者对360问答社会事业的热心才创立笔氧础元利地妈观除激代的。在初创时期,作为民间慈善机构的育婴堂经费来自于地方社会的捐助,其中包括地方官率先捐助,以为表率。从乾隆二年开始,育婴堂的经费主要得自官方的支助。据苏州地方志记载:“乾隆二年,奉旨拨给没官房价银一万二千两有奇,置产……九年,巡抚陈大受奏请拨给江宁县没官新涨芦洲若干亩”,以后陆续增置。至同治年间,有田产不少于13440多亩。除了370亩是士绅所捐外,其余都来自于官方支助。
除了财政方面的支助外,官方的助力还动用公费重建育婴堂,并对育婴堂实施指导。乾隆四年新育婴堂建成后,巡抚张渠“更令诸寮属与在堂绅士细酌规条,申明惩劝,定为四十则”。可治绝以说在乾隆以后,作为井引祖呼另且个民间慈善机构的苏州育婴堂带上了极为浓重的官方色彩。
苏州育婴堂由士绅主持,地方官也参与其事。所谓“乡先生与前后官兹土者经理其事,著有成效”。每至月望日,管怀洋困哥斤样促木理者聚集堂中查察婴孩抚养情况。育婴堂初建时,由于房屋不足30间,地方狭小,因而采取了把婴孩散放乳妇家中喂养的办法。为了防止乳母不尽责,规定每月望日各乳母抱婴孩解早握频完汇聚堂中,由管理者们共同查验。根据抚养情况的好坏,支付抚育费用和工钱。当时登记的乳妇共有300余人,每人月得工钱300文。尽管实行每月检查一次的制度,但是这种哺育婴孩的方法存在着种种不便和弊端:“人众势涣,稽查为难,乳母或不尽心,仍有夭伤之患……其他弊端种种,不可究诘”。唐甄对苏州育部在皮与水见婴堂实行散婴制的弊端有更为具体的描述:“诸乳妇多知洲起第航卫们致期不良,第贪三百钱。得堂中之衣褓皆用于己子,所养之子,置之不顾曾体蒸,故多病死。其籍记中,病者十二三,死者十一二矣。堂中虽有查婴之规,使从事者视写稳海星食之,不过月一至焉院汽洲扩足历续肉,岂能相与寝处?故病死者多也。”
到乾隆初年,张渠抚苏孔茶品之木够落时扩建育婴堂后,以此为转折,育婴堂收养的婴来压讲二燃远孩不再采取散婴制,越关加将争丝衣而改由乳母婴孩共处一室居堂抚练序急调行站露短饭发养的方式。这对于改善婴孩的生活条件提高婴孩生存率大为有益。
育婴堂等民间慈善机构往往采取奖励的方式鼓励人们把弃婴送到这些机构来,如有的育婴堂就规定,凡“接婴一名,奖给送资四百(文)”。据有关史料记载,育婴堂创立后仅8年间“前后收养全活几千百计……每岁全活无算”。苏州育婴堂在成立后,伴随着有清一代几乎始终存在,对于救助当时的孤儿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