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显然,我们的应出勤天数其实就应该是上面所说的“月计薪天数”,但已经剔除了法定节假日,这是不妥的;而且实际出勤天数也应该加上法定节假日的天数,这样才符合通知精神。
必须明确的是,标准工资是在员工满勤的情况下才能全春坦额享受。满勤包括应该出勤的天数(剔除节假日、公休日)和有资格享受的节假日天数。这里有个小的细节,如果员乎森嫌工是节后首次上班的,显然不享受节假日工资。
举例:基本工资1500,8月应上班共22天,请假2天,实际上了19天班
工资:日工资=1500/22=68.18
缺勤扣除:68.18*2=136.36
本月工资:1500-136.36=1363.64
扩展资料:
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岁手÷(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