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市政厅吵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在省内通用。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
第十三条 居住证由区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扩展资料
南京居住证办理
一、办理条件
(1)申领材宏伏塌料齐全、规范、有效
(2)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 7 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并在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 7 日蔽圆内进行过居住登记。
年满 16 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 6 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未满 16 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员。
二、办理地点
所属公安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
三、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