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进行了拨乱反正,有步骤地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繁重的建设和改革工作,使中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出现了很好的形势。 1982年9月,为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党的十二大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确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邓小平同志在致大会开幕词时,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崭新命题。他说:“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这是邓小平同志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辟的新道路、创建的新理论的准确概括。 大会通过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报告》明确规定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制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提出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制定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方针,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十二大以后,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任务的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入,以锋乱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试点者塌发展到全面铺开,“经济特区银嫌档—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的全面对外开放格局逐渐形成,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全面展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