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驾车,应注销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其中有一条是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另外根据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现在对于酒驾,法律上有很明确的规定,即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0毫克,即为酒驾;达到每百毫升80豪克,则属醉驾。醉驾者须负刑事责任,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毒驾,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交警处理时,相关设备、技术方面有欠缺。因此,交警遇到查处的涉毒驾驶员,一般都交由禁毒部门处理。禁毒部门处理起来,是按照国家关于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而并不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处理。对于涉毒者,往往会面临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负刑事责任。交警部门则往往会根据禁毒部门处理的情况,对涉毒驾驶员做出注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