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有关广告文化事业建设费事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昌腊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广告服务应缴费额=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3%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含税广告收入-含税广告成本
2、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目: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策划、播映、宣传、展示等都要征收文化或燃事业建设费;
3、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或者行业:提供广告服务、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扩展资料:
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娱乐服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衫迅虚,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三、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