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赤脚女警受刑

赤脚女警受刑

李大钊从被捕到就义,在狱中共22天。为了逼迫李大钊招供,敌人对他施用了多种酷刑,百般折磨。电椅、老虎凳、用竹签插手指……,最后竟残忍地拔去了他双手的指甲。 李大钊坚贞不屈,用血迹斑斑的双手在《狱中自述》中自豪地写道:“钊自束发受书,即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业,实践其所信,励行其所知。” 敌人转而采用软化引诱的办法。张作霖的参谋长杨宇霆亲自出马,他以同乡的身份劝降李大钊:“李先生,只要你肯为张大帅、吴大帅效劳,保你官职在我之上。” 李大钊轻蔑地回答:“张作霖是狰狞之子,吴佩孚是狼狈之儿,我岂能为他们效劳。大丈夫生于世间,宁可粗布以御寒,糙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就是断头流血也要保持气节!” 李大钊被捕,举国震惊,中共党组织和各界进步人士千方百计进行营救。 蒋介石给张作霖拍来密电,要求“速行处决,以免后患。” 1927年4月29日张作霖下令杀害李大亮档钊。李大钊就义前留下的遗照,神态慈祥,目光和悦,泰然自若,第一个从容走上绞刑架,牺牲时年仅39岁。 蒋梦麟、沈尹默运键肆等北大13位教授,冒着巨大风险,为李大钊发起公葬。在香山万安公墓购置了一块墓地,北大教授刘半农为李大钊撰写了碑文。社会各界700余人为李大钊出殡成了声势旁轿浩大的送葬示威,遭到国民党军警的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