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数量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根据《公慎数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要宽宏首求确定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扩展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1、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2、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3、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绝敬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