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辽宁省畜牧疫情发生后,沈阳各级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局长敖凤铃:截至8月14日,沈阳市没有再新发疫情,疫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非洲猪瘟只传染猪和野猪,不是人雹弊竖畜共患病。非洲猪瘟病毒在60℃30分钟条件下即可被灭活。
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界面新闻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称沈北新区确有发生非洲猪瘟一事,“8月1日就收到了上报疫情的消息,相关部门8月2日对疫区进行了封锁隔离,发生疫情的只有一户养殖者。”
根据上述通报,疫情发生后,沈北新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令,设置消毒检查站,对疫点、疫区卜桥内存栏的8116头生猪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严格消毒。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停止沈阳全市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猪肉产品外运,防止疫情传出。农业农村部专家组紧急开展了疫情追踪溯源工作,目前,农业农村部、省、市、区各源大级工作人员200余人仍工作在第一线,继续进行疫情追溯、疫区后续监管等工作。截至8月14日,沈阳市没有再新发疫情,疫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现已查明,发病户张某曾于7月5日从沈阳市浑南区高坎镇小仁境村王某家买入45头生猪,农业农村部专家组在王某养猪场的粪便样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局长敖凤玲介绍,经公安部门连夜对王某询问,交待最后一次引猪,是3月24日从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单某处购进100头小猪,加上原有猪当时总计存栏约280头,4月份猪群陆续出现发病死亡后开始出售,除卖给张某45头外,其余卖给经纪人,去向已查清。公安部门以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已依法对王某等6名相关人员予以刑事拘留。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处处长高建村表示,国家对生猪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政策,生猪屠宰过程中要严格实施入场检疫和同步屠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在正规、合法的超市或农贸市购买的猪肉应该是安全的,正常烹制的熟猪肉是没有问题的。非洲猪瘟病毒不感染人,病毒对热非常敏感,日常烹饪即可杀死病毒。另外,这次疫情疫区内的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更不会流向市场。所以,在正规、合法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的猪肉可以正常食用。”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玉文还强调,针对这次疫情,目前扑杀参考口蹄疫补偿标准,每头800元。“本次扑杀的生猪都已严格登记核实,在疫情处置后续阶段,畜牧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将补贴发放到养殖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