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广告贴的时候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扩展资料:
车身广告违法处罚情况:
1、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在规定位置安装机动车统一号牌外私自加装其他个性化号牌、标识,故意、蓄意遮挡原有机动车号牌的,要按照“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掘洞12分进行处罚旅乎;对不影响识别原有机动车号牌的,摘除个性车牌后予以放行(车队编队出行的除外)。
2、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喷涂、粘贴标识与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对其进行教育,整改完毕后予以放行;对于影响安全驾驶的,要按照“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进行处罚。
3、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拆散悉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要按照“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进行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4、在机动车车尾喷涂、粘贴个性标识,可能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对其进行教育,整改完毕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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