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龙岗区人民法院裁定“海上皇宫”非法使用海域,严令其分拆到指定海域。随后,“海上皇宫”进行了自我拆解。
2010年12月26日,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为整改后的“海上皇宫”颁发了养殖登记证。
2011年3月1日,“海上皇宫”所有人郭奎章称自愿捐出“海上皇宫”,并打算于2011年五一节对外开放。
2011年3月2日,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宣布“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责令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收回擅自发放给“海上皇宫”方面的养殖登记证。
2011年3月28日,“海上皇宫”方面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书,状告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行政违法,并索赔100万元。
2011年4月8日,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出动100多人陪耐,开始对“海上皇宫”进行彻底拆除。
2011年4月13日,龙岗区法院表示依法受理“海上皇宫”于3月28日提出的诉讼请求。同日,“海上皇宫”方面再次向龙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讼书,状告龙岗区海洋局行政违法。
2011年4月19日,龙岗区公布新的区级党政机构改革结果,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被裁撤。
2011年4月20日,龙岗区法院决定依法受理“海上皇宫”方面提起的诉讼请求,并向“海上皇宫”方面同时下银或达锋乱伍了两份《开庭通知书》,庭审将于5月下旬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