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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佛教为什么戒淫

请问佛教为什么戒淫

五戒“杀、盗、淫、妄、酒”,五戒的具体内容 。 一、不杀生戒 杀戒最基本的是自己不杀和不指使人杀,杀的对象主要是人或动物。 杀业成立要有三个条件,即有杀心,有杀行,被杀着死(或杀伤)。如果你光有杀心,无杀行,这杀心是不好的,但构不成杀业;如果有杀心有杀行,但对方未死伤,也构不成杀业,只是这行为本身是不好的,从戒律角度讲,有破戒的意味。如果无杀心,有杀行,导致被杀者死呢?比如像开车,无意间辗死马路上的一只蚂蚁,那因为你本身只是开车,而并未关心蚂蚁的生死,也即无杀心,所以从戒律上讲不算破戒。当然我并不是鼓励人随便开车压死蚂蚁,还是一定要尽量小心,爱护一切生灵,避免造罪。因为这还是有罪会遭恶报的,只是很小而已,比如被人无意间踩一脚什么的。 杀戒包括伤害人或动物的一切攻击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会造成很大的嗔恨,并且也为诸佛菩萨一切善神所不喜。比如如果你未杀人,但你把人打残废了,乃至把人弄瘫痪,或者弄瞎,或者毁容,那这些行为,依据其程度,罪业可能比杀人还要重,因为这些情况下对方受的苦,以及对你的嗔恨,可能比杀了他还要大。考虑到连辱骂别人也可能遭大恶报,为佛门戒律所不允许,所以伤害行为更是戒律所不允许的。 二、不偷盗戒 不偷盗戒首先是指不可暗偷、明抢。其次,各种非法获利行为都属犯偷盗戒,有的甚至比单纯的偷盗更严重。所以这个戒不一定像看上去那么容易守,让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1,路上拣到东西,看看周围无人,就拿回家去,是否犯偷盗戒? 如果是真正的无主之物,取之不犯偷盗戒。但通常情况下,物品不会是真正的无主之物,只是主人一时把它丢在哪儿了。对这样的物品,最好还是让它放在那儿,自己在旁边守着,等主人回来拿。如果等了一段时间没人来拿,一个选择是可离开,另一个选择是可真诚出于想物归原主又怕自己离开后被别人拿走的原因,先拿走,然后设法寻找物主。如果最终实在找不到物主,最好应上交国库,否则若是自己用,也可以,但只要知道物主了就应立刻归还。 至于如果是拣到东链李西,明知物主是谁而不还,就更是明确的犯偷盗戒了。 拣被认为的无主之物的罪业比直接偷盗小一些,果报是自己容易丢失东西。 2,经营非法行业赢利,比如卖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赌博、贩毒等,虽不是直接偷盗,亦犯偷盗戒。 卖假冒伪劣产品,则不但犯偷盗戒、妄语戒,而且如果卖的假冒伪劣产品损害到了人的身心,还要承担损害人的罪责。 比如如果卖的食品,有过量农药、或者是病肉、或者用了抗生素,或者卖的净水不净,这些卖的人都要承担罪业,贪赃枉法的质检人员也要承担罪业。 所有以诈骗行为获取不义之财均属不偷盗戒所严禁的。 贩毒,因为人吸毒不但催跨身体而且死后很可能业感地狱,所以贩毒者遭的果报可能极重。 烟草业虽是合法行业,但因吸烟也对人身体非常不好,并且死后也很可能业感地狱,所以也是个极恶劣的行业。这将在下面“不饮酒戒”一段中详述。 3,偷税漏税亦犯偷盗。偷的是很多其他人的钱,损害的是很多其他人的利益。 其罪业大小则要具体分析。如果是过于高税收的国家时代,税制本身不合理,乃至有的农民若交了税自己得饿死,那应该是制定这坦升种不合理税法的人有罪,而拒不交税的农民是无罪的。如果税制正常,那偷税漏税当然是偷盗。 4,贪污受贿亦犯偷盗戒。并且这个偷盗往往还伴随很多其他罪业,所以危害往往更大,果报也会更大。 其罪业大小则也要具体分析。如果一位官员在一件事情上作的贡献很大,而没有什么合理的奖赏,比如努力上了一个很赢利的项目,或者创新的使用了一个很好的策略,以致为国营企业或地方财政获得了很大的额外收益,比如1亿元,而根据政策奖赏却很少,才10万元棚信迟,那么在这当中为自己捞点,也算有合理性。若不是这种情况,对于大多数贪污腐败行为而言,都是大偷盗罪。 尤其是有的人因为贪污腐败而损害他人的利益,比如贪污工程款或收受工程贿赂导致豆腐渣工程,最终害死人命;或者食品检验人员贪赃枉法,放行不合格的净水导致喝的人肾脏受害身体不好,这些罪业都得算在他头上。 5,在生活中,不偷盗戒涉及的细节很多。 比如:用单位的电话讲私事;上班时间做私事;用单位的打印纸打印私人文件等等;这些原则上都属犯偷盗。当然,属于小偷盗,给单位一些相应的补偿即可。 戒偷盗的根本目的是要让人少贪欲,以及在人都有贪欲的情况下,让人们有所自制,追求合理的财富,避免人与人的矛盾冲突,而产生罪业。所以像这种经济问题,是非常复杂的,都要具体分析,较难以佛法简单论断。 世俗法律是他律,讲究客观公正,根据现世可观测的情况来判断,并且强调的是一种规则正义;佛门戒律是自律,要根据六道众生、三世因果的一切因素来判断,并且强调的是绝对正义(或者说终极正义)。性质不同,我们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也必然有所不同。 对于真正的佛教修行人来说,要避免在这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中造恶业,就应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坚守善道为根本,不可有任何偷盗行为。 因为任何的偷盗行为,一方面可能受成饿鬼的果报,另一方面,最终还是要还的。所以总是大不合算。正如布施所得的福报,往往大大高于布施的量一样,偷盗后要还的,也往往比偷盗的量大很多。 尤其不可偷盗寺庙财物。那可能种下地狱之因。《地藏经》有布施佛门,“舍一得万报”的说法,那如果偷盗佛门财物,要还多少呢?如果不还,就可能下地狱。据说有位高僧修行有成,快开悟的时候,看见空间堆满盐巴,后来才明白,是因为以前曾拿寺庙里的盐为自己作药,最后自己出钱还了寺庙很多盐巴才算了事。 偷盗的果报 偷盗的直接果报是贫困。因为人取了别人的东西,而众生的神识是全知的,冥冥之中别人还是要你还。《道德经》中有云:“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不予而取,后必偿还。所以要先施再得,方合正道。 单从人一生一世看,可能一个人总是骗人、捞取不义之财,却一生富贵,另一个人老老实实工作生活,却一生贫穷;但从永恒不灭的众生神识角度看,一切最终还是要平衡的。 偷盗的死后果报则是成饿鬼。虽然看上去比下地狱要好一点,但也非常痛苦。总是感到肚子很饿,却又没食物吃,即使找到食物,食物到口也会化成火,吃不下去。其实鬼不吃也饿不死,之所以感到饿,总想吃,是往日贪心的业障习气所致。 如果偷盗罪过重,甚至严重损害了人,还是要下地狱。偷盗之因是贪,如果贪心过重,可能业感寒冰地狱。 纵上所述,受“不偷盗戒”意味着: 1, 不明抢、暗偷; 2, 不获坑蒙拐骗、偷税漏税、贪污腐败、非法行业等所有不当赢利; 三、不邪淫戒 不邪淫戒通常被解释为不可与婚姻配偶以外的人行淫。简单的这么认为,当然是可以的。但从这个戒的本质来看,还有很多细节值得分析。 比如,按照当时当地民风习俗,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是正当的,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关系及性行为,是否算正当?又如,配偶同意、三方均愿意的婚外性行为是否算邪淫?又如,婚姻关系中,是否就可以毫无节制,即使过多纵欲也不会遭恶报?又如,很多人一时找不到终生伴侣没结婚,那么是不是完全不可以有淫行? 这些都是有实际意义的重要问题,不可回避,必须给出解答。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应该深刻的分析一下:邪淫为什么不好。或者说,淫为什么不好。 从单纯的人类世界角度看,行淫本身只是利己,而非害人。就算婚外恋,就算多人乱交,就算性变态,就算同性恋,只要参与各方自愿,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至于因之而害到别人,那是害到别人的罪,而不是性行为本身的罪。 比如婚外恋,如果三方同意,是否就可以?或者婚前性行为,只要双方愿意,是否就可以? 对于参与方愿意的性行为。唯一可能的过错是遭别人嫉妒。但我们一般认为嫉妒是错误的,不应该受公德保护的。因为人类道德不可能保护嫉妒,不然人类就不可能进步了。别说性行为,任何人过得幸福,别人都可能嫉妒,乃至一个饿着的人看到别人吃碗饭都可能嫉妒,那难道就因此不允许任何人过得幸福,不允许人在饿着的人面前吃饭?所以嫉妒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道德所不支持的负面欲望。 如果有的人出于嫉妒欲,比如自己得不到,就希望别人也得不到;或者自己性生活不快乐,就希望别人也性生活不快乐;或者自己没性生活,就希望别人也没性生活;甚至有的人自己不禁欲,乃至纵欲,却敢叫别人禁欲,我说这不叫“禁欲主义”,而叫“禁他人之欲主义”;对于这些出于自利损他的目的而劝人禁欲的言论,我是看都不想看的。 或者有的人劝人戒淫,虽出于善意,但只是人云亦云,说不太清为什么劝人戒淫,这虽然还算可以,但是不够的。 四、不妄语戒 妄语包括谎言、恶口(即骂人的话)、两舌(也是不实之言,即对人三面两刀,挑拨离间之类)、绮语(即淫秽的语言,或者其它无礼仪不正经的语言)。 不要小看妄语,妄语若说重了,一样是要下大地狱的。 重的大妄语有:诽谤佛法僧三宝;未证言证;做假见证。 诽谤佛法僧三宝的过患,主要可能在于阻断他人的成佛之路。而人修佛,是可以获得高的能量,最后享受到无量快乐的,那若被你一下破了,你是不是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呢? 未证言证,是指一个佛道修行人,明明没有证得某个果位,却说自己证到了;或者明明没有某种神通,却说自己有;其目的是为了让人崇拜他,得到丰厚的供养。这是一种严重损害佛教的行为。 未证言证也可以说是做假见证的一部分。在佛教界做假见证,比如说明明没有见到或经历到某种神迹,却说见到了,经历到了,虽然目的可能是为了使他人对佛教生起信心,但仍然绝对不可以,还是犯重戒。佛法是绝对真实的法,想以虚假的神迹让人起信,是毁法行为。 五、不饮酒戒 一般认为五戒中杀、盗、淫、妄是性戒,酒是遮戒,即为了防止犯上面四戒的。因为酒能乱性,饮了酒脑子糊涂,自律不强,容易犯其它戒。 不过我的分析认为,不饮酒戒除了上面作为“遮戒”的意义外,也和节制淫欲一样,有着修行上的意义。也即是说,饮酒除了已知的生理上的损害外,还能混乱人的灵性,尤其修行者绝对要忌酒。 http://www.dianzipusa.com/bbs/dispbbs.asp?boardID=1&ID=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