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声主要作用是:
1、声部的组合作用。在统一的和声基础上,各声部相互组合成为协调的整体。
2、乐曲的结构作用。通过和声进行、收束式、调性布局等在构成曲式方面起重要作用。
3、内容的表现作用。通过和声的色彩、织体以及配合其他因素,塑造音乐形象、表现音乐内容。和声的处理是音乐创作的重要写作技巧,也是对位、配器、曲式等其他作曲技法的基础。有时,曲调也由和声衍生。
扩展资料:
和声的初期发展历程
10~16世纪,欧洲复调音乐从早期的奥加农发展至复调写作的完善阶段当复调音乐的各声部相互间以协和音程为主作对位结合时,即形成和声音程、和弦与和声进行。当时以各类七声中古调式为基础简此,故后人称15、16世纪复调音乐中的和声为中古调式和声或教会调式和声。
其特点为:建立在6种不同结音(即主音)的调式基础上(第7种洛克里亚调式极少应用)。各调式音阶的音程关系不同,每一种调式都有其特征音程,相互区别。以协和音程为基础,和弦结构只有大、小三和弦原位、第一转位与减三和弦第一转位。其他不协和音程均须按规定的方法解并谨决。各级三和弦都可相互连接。
规定六度反向级进到八度时须为大六度,三度反向级进到同度时须为小三度,因此需应用变音,形成类似导音进入主拦蔽迅音的声部进行。另外,为了避免减五度与增四度,亦需用变音。这为各类调式逐渐演变集中为大、小调体系创造了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