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写法有四种,分别是:
1、中文小写: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亿;
2、中文大写:与中文小写相对应,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圆)、角、分、零、整;
3、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的写法是世界通用的写法,1、2、3、4、5、6、7、8、9、肢散10、100、1000、10000;
4、罗马数字:罗马数字采用七个罗马罩游字母作数字,即Ⅰ(1)、X(10)、C (100)、M (1000),V (5)、L(50)、D (500)。
扩展资料:
阿拉伯数字书写规则
1、纯小数小数点前的“0”不能省略。不论是叙述性文字历闷氏或图表中,纯小数小数点前的“0”都不能省略,不能出现诸如“.27、.39”等格式的数字。
2、阿拉伯数字不能与除“万”、“亿”及 SI 词头中文符号外的汉字数词连用。如:“一千三百万”可以改写成“1 300 万”,但不能写成“1 千 3 百万”。
3、4 位或 4 位以上的数字,在书写时采用三位分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