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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茄行会议通过,肢纳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其中对于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保护,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等做出了规定。在这部法律中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等历逗是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的根据和服务对象。因此,从事测绘工作者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