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包括台风、大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霾等十四类,并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以及发展态势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分别用纯宴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行属地发布制度。区县(市)气象台站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未设气象台站的江北区,由做巧银市气象台负责发布该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扩展资料:
广播、电视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需遵守的规定:
(一)播发蓝色、黄色预警信号语音提示及文字信息的频率,每小时应当不少于2次。
(二)播发橙色预警信号语音提示及文字信息的频率,每小时应当不少于4次。
(三)播发红色预警信号语音提示及文字信息的频率,每小时应当不少于6次。
(四)预宽答警信号图标应当持续显示在电视屏幕上,并及时更新,直至预警信号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