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议员主要是指议会的组成人员,议员是由人民选出、于议会等各级民意机关代表民意的委员,有些国家或地方的行政机关首长由该级议会的议员选举产生。
2、议员对选民或产生他的机构负责。比如:国会(参议院、众议院)、立法院等。以及各地方民意机关,比如:省议会、县议会、市议会等。
3、议员执行对同级行政机关的预算审核权、听取报告及质询尺则颂,有些议会有立法权及人事同意权。视各地区习惯用语的不同,其名称也有立法委员(台湾地陵郑区立法部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会议员(香港特区)等变化,惟其职相似。
扩展资料:
西方国家议员产生的方式有三种:选举、任命和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后两种仅出现于部分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中。
在我国,议员一般是在中央民意机关中称作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议员、台湾立法部门台湾地区民意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立法会议员。在各地方民意机关,有省议会、县议会、市议会议员,或称省 (县、市)民代表。
通常议员在议场内受保护,在会内所作言论及表决对外不必负责,并且有不被逮捕的特权。有些(较基层的)议会只限会期内有保护不被逮捕,而有些中央的 议会不分会期或休会期间皆有保护。
以台湾地区为例:《宪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立法委员在院内所为之言论及表决,对院外不负责任。第七十四盯坦条规定,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国会议员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或是下一级之地方议会实施间接选举产生,或是依照政党比例产生,地方之议员由该级地方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或由下一级地方之议会实施间接选举产生。
议员对选民或产生他的机构负责,通常投票产生的议员可以被罢免;而依照政党比例(不分区)的议员,除非失去党籍,否则不能被罢免。议员选举有分单一选区或复数选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