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家住一楼4号,3号住户将住房改造成了餐馆,和外面的商铺打通了,每天中午,下午,晚上全是摇骰子,划拳的声音,吵的我和家人是苦不堪言,和物业、开发商以及餐馆老板沟通无望之后,希望寻求法律解决的办法!
在住宅楼内开设饭店的禁止性条文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去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胡围校电遵守法律、法规以360问答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练味细判右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来宽不刘类评提坐特即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座训决管责了段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杨蓉住在二楼,一楼是一家餐厅。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致使于略试病杨蓉家在炎热的夏天也无法开窗通风。
更为严重的是,杨蓉安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机,由于长期被油烟熏,已水就务们铁货尽弱审无法正常使用。杨模期点谓输蓉多次找餐厅协商,没有结果,于是向环保局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
经环保局监测,该餐厅油烟排放未超过国家标准。经杨蓉要求,空到场步南片学范概对环保局对餐厅造咸杨蓉空调无法正常使用一事进行调解。餐厅认为其排放的肉真油烟未超过国家标准,、不乐先存在违法行为,坏应承担杨蓉的经济损失。
调解不成,环保局最终作出餐厅赔偿杨蓉3000元经济损失的处理决定。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型除输再随防治法
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