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我公司于7月20日支付半年房租款25000元,9月份入的待摊费用,这部分房租的待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是应该从10月开始摊每月摊25000/6元吗?还是应该一次性记入管理费用,代理会计10月也没有给摊,我11月可不可以将这半年的房租一次记入管理费用?还是应该到明年的半年的房租到期后再一性记入管理费用?谢谢
这25000元的房租款是从10月份来摊销的.我建议您最诗散哥大土奏好不要这样做,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如果是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则每期支付的租金按照其实际的受益期来均匀扣除的.
根据这条情王资厚让很儿成规定,如果您将租金一次计入管理费用的话,从会计的角度来说您只需要在账务处理上做一下调整即可,也就是说从11月份起将全部的这笔租金计入管理费用.但从税法角度来看,您这笔费用有些畸高,而且在期末计算所得税时还要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再将不应该计入要本期的费用要调增并相应的谓稳星景活苦花光项假哪缴纳所得税.所以如果您这笔房租款是跨年度的话,则最好按月将其摊销,这样在期末就可以省去调税的麻烦山所挥确鱼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