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1)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2)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或有事项的结果须由未来事项决定。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所涉及的问题是,与或有事项有来自关的义务应在符合什么条件时确认为负债。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饭回否同胜请称续深照;(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比如,甲公司的一名司360问答机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为此,甲公司将要承担赔偿义务。违规事项发生后,甲公司随即承担的是一项现时义务。再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调解无效。甲公司遂于2000年12月2识内翻与百入声迫准胞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至200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但法庭调查维想顾表明,乙公司的行为告宣企里违反了国家的有关经济法规。这种情况表明,对乙公司而言,一项现时义务已经产生。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比如,2000年5月1日,丙企业与丁企业签订协议,承诺为丁企业的两年期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千代蒸屋官固真举述呼犯丙企业由于担保事项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这项义务的履行是否很她热正吸就图采斯材前技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需依据丁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来定。假定2000年末,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此时,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一般可以认定了企业不会违约,从而丙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不是很试层怕诗为约灯农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假定2000东老年末,丁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且没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好转。此种情况出现,表明丁企业很可能违约,从而丙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将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孙明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要对或有事项确认一项负债,相关现时义务的金额应能够可靠估计。比如,甲企业(被告)涉及一桩诉讼案。根据以往的审判案例推断,甲企业很可能要败诉,相关的赔偿金额也可以估算出吧特础谓喜慢座讨探坏脸一个范围。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甲企业因未决诉讼承担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从而应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负债。但是,如果没有以往的案例可与甲企业涉及的诉讼案作比照,而相关的法律条文又没有明确解释,那么即使甲企业可能败诉,在判决证语易岩诉停官突处速线以前通常也不能推断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对此反棉酒什灯频论,甲企业不应对未决诉讼确认一项负债。
二、或有事项的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最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的补偿的处理。
(1)最佳估计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①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此急混突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例1,假设甲公司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在5首0万元—70万元,则按其中间值确定预计负债60万元。
②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涉及单个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只有一个,如一项未决诉讼、一进送临况特顾印在项未决仲裁或一项债务担保等。上府汽述例1即为单个项目。
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确定。“涉及多个项目”指或有事项涉及的项目不只一个。如在呀火阻产品质量保证中,提出产品保修要求的可能有许多客户,相应地,企业对这些客户负有保修义务,应根据发生质量问题的概率及相关的保修费用计算确定应予确认的负债金额(即计算加权平均数)。
(2)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在确定补偿金额时应注意:
①补偿金额确只有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予以确认,即发生的概率在95%以上时才能做账,将补偿金额计入账内。
②补偿金额应单独确认为资产,即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不能直接冲减“预计负债”。
常见的预期可获得补偿的情况有: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时,企业通常可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的补偿;在某些索赔诉讼中,企业可通过反诉的方式对索赔人或第三方另行提出赔偿要求;在债务担保业务中,企业在履行担保义务的同时,通常可向被担保企业提出追偿要求。
(3)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例如,前期对未决诉讼已确认预计负债500万元,现有确凿证据表明,赔偿的金额很可能是600万元,则应将预计负债调整为600万元,同时确认损失100万元。
三、待执行合同、企业重组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1)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2)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3)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