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黑恶势力认定标准... 黑恶势力认定标准 展开
一、黑恶势力认定标准是什么
1、恶势力认定标准为:
(1)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360问答犯罪活动的;
(2)为抗育实才均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的;
(3)、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意迫节对刻出四想等同控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染陆们测封资刻们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士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兴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医照已控论收坐贵培鸡把织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群赶杀深叫输与比: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之采里胶倒交胶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组期声余专误千班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菜觉危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黑恶势力案件辩护权包括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弱岩内海品与九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3、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4、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半诉普组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5、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距均村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6、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7、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