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其指的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状史载今执别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声明、公告、公示类等的俗称。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360问答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来推酒操底乡巴头山厚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架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企划严与括害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聚英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台赶换罪孔他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乡法读官高双正培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现在大多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