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法国武力侵入越南南部,开始寻找从越南通往中国云南的航路。1873年,法国一支部队侵入越南北部,后被迫退出。19世纪80年代初,法国向北越扩张,于1882年侵占河内等地。中国与越南有宗藩关系,清政府为防止法国占领北越,危及中国边境,增派了军队,加强防务。
1883年,法国扩大侵越战争,一面加紧在北越的进攻,一面攻击越都顺化,迫使越南朝廷屈服,取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在北越,法军向清军挑战,同年12月,中手颤法战争爆发。清军连战皆败。1884年5月,李鸿章与法国海军舰长福禄诺在天津谈判,签订了一个《简明条款》,清政府同意对法越间“所有已定及未定各条约”一概不加过问,同意将在北越的驻军“即行调回边界”。战争停止。6月,急于接管清毕歼败军阵地的法军在北黎与清朝军队发生冲突,中法双方相互指责,随后又进行谈判。8月,法舰轰击台湾基隆,又在福州马江攻击中国船舰,双方重新燃起战火。26日,清政府正式对法宣战。此后半年多,在北越和台湾、澎湖地区中法两国军队发生多次战斗。同时,围绕着和、战的问题双方进行了许多外交活动和秘密谈判。1885年3月,中国军队在镇南关、谅山等地大败法军,在北越打开了新局面。而法军占领澎湖,加强了对台澎地区的控制。两个战场,交战双方互有胜改宴负,战争在总体上形成均势。此时,已进行多日的秘密谈判出现成果,两国都不希望战争继续下去。4月4日,双方匆匆签订停战条件,战争终止。根据停战条件,双方应商订细约。4月下旬起,开始谈判细约。6月9日,清政府代表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巴特纳在天津正式签订了《中法新约》。11月28日,此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