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互联网上不能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可以查询,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具体如下:
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2、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次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
3、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4、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码做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注意事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1、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渣雹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
2、刑事案件,个人无法查看案件进展。
参考资料来如模帆源: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