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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时间的正确写法是

2012年出台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没档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的正确写法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时间的正确写法是扩展资料:

成文日期相关标准枯搭乱

一、成文时间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如系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重要公文,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

二、成枝滑文日期要写明年、月、日,不得简写,行政公文要求必须用汉字书写,位于正文或机关署名下方,右空4字。

三、 联合行文由于公章较多,成文时间的位置有特殊要求,因联合单位的多少不同,有多种方式:

1、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2、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会议通过的重要公文,如决议,以及条例、规定等法规性文体,成文日期不在文后,而是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