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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改造的时间、对象、方式结果、意义

三大改造的时间、对象、方式结果、意义

论三大改造及其历史意义 三大改造历史背景 三大改造即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在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一个批示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该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89页)也就是说在整个过渡时期要实现“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三改”就是要改变生产关系:即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当时毛泽东同志估计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三年恢复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他认为中国“大约在五十年到七十年的时间内,就是十个五年计划到十五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可以建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16页)。 三大改造的过程 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并以草案的形式发给各地党委试行。此后,各地党委加强了领导,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到830余万个,参加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40%,其中,各地还个别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3600余个。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5万个,参加农户达170万户,大大超过了中央提出的数字。4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形势,指出农村将相继出现一个社会主义革命高涨的局面。为了吸引更多的农民入社,国家从各方面大力支援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同年秋,全国新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3万多个,加上原有的共22.5万多个。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1955年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会后,农业合作化运动急速发展,仅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总到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过渡时期的一项基本任务。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果断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大嫌桐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物者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1953年6月,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统战部的调查,起草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9月,毛泽东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谈,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经道罩迹路。10月,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大会传达了中共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到1954年底,主要的大型私营工业企业多数已经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在商业方面,则在国家掌握一切重要货源的情况下,通过使私营商业执行经销代销业务的方式向国家资本主义商业转变。1955年下半年,不少大中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趋势。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会议,加强了对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领导。这时,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兴起,最后地断绝了资本主义和农村的联系,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已经成熟。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接着,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国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出一系列指示,对民族工商业者的选举权、工作和生活作了充分保障,使民族工商业者在不太勉强的情况下接受社会主义,从而保证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也存在着过急过快和过粗的问题。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手工业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个体手工业是以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从事商品生产的一种个体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1952年手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1%,农村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很大部分来自手工业。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决定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造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和逐步过渡的步骤,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底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人数已占全国手工业从业人数的91.7%,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大改造意义 建国后,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人民政权的巩固,以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为契机,中国共产党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战略构想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不是等若干年后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而是立即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但选择急速进入社会主义的道路势必有利有弊,而我个人认为利弊均衡。 三大改造的提出与工业化存在相悖的一面,即脱离生产力水平的改造速度和改造目标。三大改造对工业化的积极作用包括:在基本建设投资金额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维持了资金和物资的基本平衡和市场的基本稳定;在当时的环境下,帮助私营企业克服生产任务和原材料不足等困难等。其消极作用包括:经过对资改造,私营企业也同原有公营企业一样,难以进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影响了品种的更新、质量的提高和固定资产的更新;使农业增长速度放慢,从而也影响了工业化的速度等等。三大改造正负两方面的作用在不同年度作用的程度不同。在“一五”期间特别是前4年,积极因素是主要的;1957年以后,消极因素逐步占居主要方面,这种消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突出。由于以往对于三大改造的两重性缺乏深入探索,将其中符合我国历史条件所采取的一些作法和“一五”期间宏观决策正确、实施合理所带来的成就,简单地套用社会化大生产需要摆脱私有生产关系束缚的一般原理加以解释;将针对特殊历史条件的部分具体作法上的意见分歧,简单地、普遍地归结为两种思想、两条路线、两条道路的斗争,从而导致了理论与中国社会实际的偏离。对于农业合作化的背景以及合作化的不同阶段也作了具体分析。对于不同行业特点的手工为改造予以了不同的评价,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对象、改造的方式与阶段也开始作具体的分析与评价,并且正力求通过微观的实证分析使论证有充分的说服力。 就五十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分,经营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有多大程度应有的灵活多样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