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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全年工作会议及全局性重要会议,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工作的计划、督查督办;负责提案办理、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信访、机要保密、地方税务年鉴和地方志编撰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税收宣传的计划指导、统筹管理和重要宣传稿件的审批工作。

2、人事处(老干部处与人事处合署):负责全市系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处(县局)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负责系统能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干部任免、调配、人事档案、人事统计、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出国人员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3、基层工作处: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创建等项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等有关工作。

4、计划财务处: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南京市地方税税源的调查、预测和各项地税收入、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组织税款入库工作;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税收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汇总;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负责南京市地税系统税务经费、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5、征收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征收管理改革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纳税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缓缴税款、欠税管理及稽核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业户及零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护税协税管理工作。

6、税政一处:负责营业税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拟定营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调查研究、处理慎或、反馈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中的问题。负责涉外税收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7、税政二处: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检查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拟定有关税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反馈有关税种迹握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中的问题。

8、税政三处:负责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牌照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筵席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的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拟定有关税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反馈有关税种政策执行和征收管理中的问题。负责省、市政府规定的各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处理执行基金(费)政策中的有关事项。

9、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参与有关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的起草、宣传工作;负责税收咨询工作;负责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对本系统的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涉税案件移送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案件鉴定的事务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汇编工作。

10、信息管理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规划管理及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应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管理、项目过程监督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各类软件需求的管理工作;负责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变更、数据标准、数据审计等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数据即席查询、交换数据应用和数据推送等数据资源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计算机设备、经费的审核管理工作。

11、监察室:负责全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查处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负责执法监察和行风建姿孝庆设工作;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工作。党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12、机关党委:负责所辖党组织的管理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系统工会、系统妇委会、机关团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

13、计算机中心:负责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与维护工作;负责主机、网络、安全设备、机房等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管理控制、网络安全、数据存储安全及防病毒工作;负责软硬件设备的采购与调拨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耗材的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设备维护和代维管理工作。

14、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岗前培训和各类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工作;负责系统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15、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全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装备、服装、车辆和食堂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接待服务工作和文昌宾馆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加强稽查和日常检查的制度;负责全系统税务稽查业务管理和举报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日常检查的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不含两县)税务稽查计划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郊区范围内的选案稽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及涉税违法案件查处的组织实施工作(含两县地域内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户和举报案件的稽查);负责组织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负责与市税务公安办的联系协调,与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打击偷税犯罪等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工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江宁、浦口、六合地税局

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申报、税款(包括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日常征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专项登记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税收(基金费)政策的宣传培训辅导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票据的领、核、销工作;负责涉税事项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批、报批工作;负责未申报、未入库(含社会保险费)的催报催缴工作;负责税户动态信息核查和数据管理工作;负责网上办税服务工作;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及检查工作;负责集体(私营)企业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定期定额的核定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委托代征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税务公安办的协调工作;负责经济税源的预测和监控,区域内各级次收入计划工作;承担所在地政府的税收收入协调和护税协税等工作。 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纳税户的征收、管理、稽查工作,具体包括:负责管辖范围内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税款、滞纳金、罚款、基金(费)征收;咨询辅导工作;税务登记、专项登记工作;税收票证、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票据的领、核、销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培训工作;涉税事项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批、报批工作;催报催缴工作;税收会计、统计、分析和报表编制工作;税户动态信息核查工作;注销稽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经济税源的预测和监控工作,区域内各级次收入计划工作;集体(私营)企业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及税种稽核工作;个体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定期定额的核定工作;发票管理及稽核工作;税务稽查业务管理工作<SPAN>;本单位年度税务稽查计划的管理工作;选案稽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及涉税违法案件查处的组织实施工作;与税务公安办联合组织实施打击偷税犯罪等工作。

邮编:210002

地址:南京市常府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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