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休假安排:
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链世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档竖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扩展资料: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行唤大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