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甲级、乙级分别具有以下条件:第四条 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8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态世芹于8人(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返正)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农学、工程、环境、生态、法律、经济、管理、信息等,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帆毕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五条 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