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
外资企业固定灶指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内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指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折旧年限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摊销年限限制如下: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隐唤配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链悔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残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