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公安部设有办公厅、情报指挥、研究室、督察审计、人事训练、新闻宣传、经济犯罪侦查(原二局)、治安管理(原三局)、刑事侦查(原五局)、反恐怖(原二十七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岩敏、特勤(原八局)、铁路公安(原十局)、网络安全保卫(原十一局)、监所管理(原十三局)、警务保障、交通管理(原十七局)、法制(十八局)、国际合作(原十九局外事局)、装备财务(原二十局)、禁毒(原二十一局)、科技信息化(原二十二局)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海关总署缉私局(二十四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列(十五局)入公安部序列,分别接受公安部和粗磨枝海关总署、公安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游棚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游棚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游棚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游棚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