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在汉代与司马、司空并称三公,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相当于隋唐之后的户部。
周朝之时,司徒是地官之长,以卿任之,最初只相当于三公九卿中的九卿。
至汉尘闭厅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司徒前加“大”,于是,西汉末至东汉初,朝廷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
汉光武帝时,改大司马为太尉,司徒派隐、司空前去“大”,太尉与司徒、司空并为三公。
可见,汉朝之时,司徒位列三公,直至隋唐时将司徒之职改为民部(李世民时避讳改为“户部”),户部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等。
司徒,是我国古代的一个重要官职名。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尧时舜为司徒。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管教化人民。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汉初不置。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称司徒。
《左传·昭公十七年》记郯子谈到以鸟名官时,说少皞部落有“五鸠”,为治民之官,其中祝鸠氏为司徒之官,司徒的职掌。
在文献资料中最早见于《尚书·尧典》:《尧典》记舜时在部落联盟议事会中设有九官,其一为司徒,由契担任,管教化人民。商代甲骨文中未见此官。西周金态型文作“司土”,王室与诸侯均有设置,其职掌从金文看,一是管理籍田,二是掌管山林田泽等国有土地及在这些土地上进行的林牧副业生产,三是还礼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