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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适用房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濮阳经济适用房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经济适用房 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桥绝棚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晚婚标准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敏则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宏陪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2)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 (3)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 (4)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户口和居住社区所在地同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