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立案程序为: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3.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团州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虚或族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差弊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