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表演是中国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也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
在中国西北,每年春节,各乡村群众自发组织各种社火活动。社火规模从几十人到上百人,包括锣鼓手,舞狮等等。群众燃放爆竹迎接社火队伍,并赠予喊搏烟酒等礼物。社火经过之处,爆竹声声,锣鼓喧天,人山人海,气氛热烈。
社火中最具表现力的是高台。每个高台均有一主题。常见的故事情节有三打白骨精,二郎救母等。多取材于秦腔故事。高台往往由经验丰富的民间艺人指挥建造。
即在一个专用的桌子(也有汽车或拖拉机)上,使用钢筋,布料,彩纸等材料做出各种造型,如假山,树木,动物等,然后按其内容把男女儿童(年龄一般4—5岁)装扮成故事中的人物,固定在高台上,少则 1人,多者10余人,高可数丈。
社火表演历史起源:
南方的丰城社火是江西省丰城河西地区的江右民系传统民俗活动,已申报为省级文化遗产。"社火"是源于人们对菩萨、历朝文臣武将的祭祀而岁渗稿来。从宋代起,各种祭祀活动流传开来,形成丰富多彩的"社火"文化。当地人源于人们对菩萨、历朝文乎孝臣武将的祭祀而来 。
北方的" 社火" 亦称 " 射虎" ,是中国古老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是指在祭祀或节日里迎神赛会上的各种杂戏、杂耍的表演。火具有红火、热闹之意。
社火产生的年代相当久远,它是随着古老的祭祀活动而逐渐形成的。远古时的人类正处于幼稚时期,生产力极其低下,原始先民们对人类的生死,及自然界星的许多现象如对日月、灾荒等既不能抗拒,也不可能理解,只能幻想借助于超自然的力量来主宰它,于是创造出各种各样的神。
当社会生产由渔猎转入农耕,土地便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于是渴望风调雨顺、农作丰收或驱鬼逐疫的祈禳性祭祀活动便产生了。《礼记· 祭法》中载: "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