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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姑”起诉“猴头菇”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是维权还是碰瓷?

其实这个问题,有其他的媒体也在问到底是维权还是碰瓷,因为起诉侵权的不仅仅是一家,而且都附带有这个索赔金额。漯河市很多的食品厂家都受到了这个企业的起搜铅诉,这个起诉我其实可以联想起之前有的公司起诉了肉夹馍事件和青花椒事件,对于肉夹馍事情和青花椒事件过去并没有多久,因为互联网是有记忆的,那些肉夹馍和青花椒烂树之间是典型的滥用诉讼的行为,这些行为被有些媒体称之为敲诈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待猴菇起诉猴头菇商标侵权的行为,其实只有司法机关他们才能够对此作出一个准确的判定。

“猴姑”起诉“猴头菇”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是维权还是碰瓷?

只要我们拿着猴头菇到市面去问一些老百姓,老百姓们大多都会说这个就是猴头菇,如果使用猴头菇就是一种商标侵权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只能够用猴头菇消失在这个文字里,大家都不能用也不能说,但这么做又缺乏法律依据,又不符合常理。

“猴姑”起诉“猴头菇”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是维权还是碰瓷?

猴头菇它是一个食品的通用名称,这个通用名称其实不管是生产企业还是其他的个人,都是可以合理则漏物的进行使用的。毕竟有的商家他们在生产这个食品的时候,需要在原料当中注明含有哪些含量,比如说含有猴头菇,就必须要注明猴头菇含有花生就要写上华生,如果不写那么有欺诈消孙液费者之嫌又跟食品安全法的标签规则相违背。

“猴姑”起诉“猴头菇”商标侵权,并索赔50万元,是维权还是碰瓷?

我们再来参考一下支全肉夹馍和青花椒事件的处理,结果也能够对这件和商标侵权有一定的参考。人民法院发表了相关的评论,针对肉夹馍和青花椒商标侵权的问题人民法院报评论说:(商标不是用来跑马圈地的,更不是用来进行敲诈盈利的工具,商标是保护那些注册行为所固化商标标识本身。)从这个角度来讲那些生产企业和商家,使用这个通用名称像这个猴头菇以及红枣或者柠檬以及火龙果之类的通用名称,其实是不涉嫌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