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能否构成使用假币罪需要警方进一步判断。个人认为该女子使用假币本意是想要赎回花出去的钱,并没有想着日后一直使用冥币,所以应该不构成使用假币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用非法手段诈骗他人所得,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李某像其他女孩一样十分爱美,有一天李某来到美容院,通过工作人员介绍,李某在美容院里面享受了填充眼袋,祛纹等服务。总局薯族共消费44,000元,付款时李某十分爽快,回到家后,李某懊悔自己过度消费,并且埋怨工作人员忽悠自己,所以想着把已经消费的钱重新刷回来。
一个月后女孩买了一些冥币重新来到美容院,工作人员看到后十分热情接待。女孩告诉工作人员,自己家人需要查银行卡流水,希望对方可以把之前消费的44,000元重新打到银行卡中,自己愿意用现金等额兑换。工作人员自然不想得罪这位财神爷,所以双方达成了交易。拿回钱后,李某手岁消失不见,当现金交到美容院财务手中,发现里面只有200元是真币,其他都是冥币。由于无法桐弊联系李某,工作人员只好选择报警。
对于李某的行为,我有何看法?
李某该行为其实在耍小聪明,自己没能力消费,当初就不应该盲目去美容院,享受了服务,还想把钱拿回来,简直是异想天开。李某还觉得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如果人人都这样,那商家还怎么做生意?美容院任何一项服务都很昂贵,去过的人应该都知道,但该美容院属于合法经营,并没有通过违法手段欺骗顾客,觉得太贵,结账时也可以讲价,没必要诈骗让自己悔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