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7月18日,我国共收到外国政府、团体和个人等捐资17.11亿元人民币。其中,外国政府、国际和地区组织捐资7.70亿元人民币;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人员捐资199.25万元人民币;外国民间团体、企业、各界人士以及华侨华人、海外留学生和中资机构等捐资9.39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一国际组织
1、欧盟——欧盟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决定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机构向中方提供200万欧元紧急援助。
2、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基金会提供30万美元紧急援助。
3、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捐款100万美元援助,后又于2008年8月2日与北京奥组委和中国奥委会在北京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800万美元对口支援。
二、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捐款捐物统计(以下未按数额顺序排列)
1、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阿卜杜拉决定沙特向中方捐赠5000万美元现金和1000万美元物资,帮助中国抗震救灾。(共计约合人民币4.2亿元)
2、加拿大政府捐助超过3100万加元。(折合人民币约2亿元)
3、印度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500万美元救灾物资。(约合人民币3500万元)
4、日本政府决定提供约5亿日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3300万元)
5、俄罗斯政府已提供四批救灾物资,价值4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00万元)
6、挪威政府将向中国提供2000万挪威克朗紧急救灾援助。(约合人民币2700万元)
7、意大利政府向中方提供50万欧元和150万欧元的救灾物资。(共计约合人民币2200万元)
8、土耳其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200万美元援助。(估计约合人民币1400万元)
9、英国将提供100万英镑援助。(约合人民币1360万元)
10、西班牙政府将提供100万欧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1080万元)
11、爱尔兰政府决定向中国红十字会提供100万欧元现金援助。(约合人民币1080万元)
12、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15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1050万元)
13、以色列政府向中方捐赠价值150万美元的救援物资。(约合人民币1050万元)
14、比利时将提供65万欧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5、巴基斯坦政府向灾区捐赠价值100万美元的救援物资。(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6、韩国政府将提供价值100万美元援救资金以及救援物资。(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7、阿尔及利亚政府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100万美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8、澳大利亚政府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向中方提供100万澳大利亚元援助。(约合人民币660万元)
19、芬兰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5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540万元)
20、荷兰政府通过红十字国际委激厅祥员会向中方提供5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540万元)
21、德国政府向德国红十字会提供50万欧元帮助中国救灾。(约合人民币540万元)
22、泰国政府已向中国政府捐款50万美元。泰国公主诗琳通向灾区捐款10万人民币。泰国红十字会和普密蓬国王“猜帕塔那”发展基金会各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万美元。(共计约合人民币500万元)
23、法国政府提供价值38万欧元的物资。(约合人民币410万元)
24、老挝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价值50万美元的木材援助。(约合人民币350万元)
25、美国政府提供5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350万元)
26、新西兰政府决定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向中方提供50万新西兰元援助。(约合人民币270万元)
27、瑞士政府将向中国提供40万瑞士法郎的首笔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260万元)
28、丹麦外交部宣布向中国红十字会提供75万丹麦克朗紧急援助。此外,丹麦红十字会已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向中方提供价值超过100万丹麦克朗的救灾物资。(约合人民币250万元)伏数
29、克罗地亚政府通过克罗地亚红十字会向中方提供明搏2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220万元)
30、希腊政府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20万欧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220万元)
31、新加坡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20万美元物资援助。(约合人民币140万元)
32、越南政府将向中国政府提供20万美元现金援助。(约合人民币140万元)
33、巴西政府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20万美元物资援助。(约合人民币140万元)
34、斯洛文尼亚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1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108万元)
35、朝鲜政府已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10万美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6、柬埔寨首相洪森以柬埔寨王国政府名义捐款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7、萨摩亚政府向中方提供1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8、波兰外交部已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提供1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9、立陶宛政府决定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20万立特。(约合人民币63万元)
40、卢森堡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5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54万元)
41、蒙古政府已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5万美元紧急有效援助。(约合人民币35万元)
42、爱沙尼亚政府将向中国捐款50万爱沙尼亚克朗。(约合人民币34万元)
43、捷克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70万捷克克朗物资援助。(约合人民币30万元)
44、阿尔巴尼亚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4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28万元)
45、莫桑比克政府(世界最贫困国家之一)向中国政府捐款4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