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包括:1、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评价企业或经营者的经营业绩;2、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资产现值来确定参与投资各方合理的权益;3、资产拍卖、转让、破产清算的资产评估,目的是确定资产拍卖的底价;4、抵押贷款、经济担保的资明核产评估,目的是测定企业的资产现值,取得信用;5、纳税的资产激数掘评估,目的是为了确定应纳税额。资产评估属于一种专业技术咨询活动,具有咨询的作用。资产评估对象,也称为资产评估客体,是指被评估标的,是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资产评估对象通常为整体企业(或单位)、资产组合和单项资产。从资产的概念上,会计学所称的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带来预期收益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评估中的资产比会计学中的资产具有更为广泛的含义,可以认为,凡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收益的资源都可以成为评估中的资产,即成为评估的对象。 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按照评估项目的繁简程度、时间要求、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在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内,与委托单位商定收费额。企业委托评估付费确实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毕局评估机构可减收费用。资产评估收费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应依据本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签定资产评估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评估项目收费额或计费方法。评估费一般可预收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