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具体指的是,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的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1、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2、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3、是内设机构;
4、是人员编制;
5、是其他事项,即中汪中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6、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中华陵芦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卖山重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