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的部首是“月”。
1、首先,部首一定是偏旁,偏旁不一定是部首。
2、脚的部首是“月”,查字典的时候有个部首查字法,没有偏旁查字法。
3、脚 jiǎo
(1)部首:月
(2)部外:7
(3)总笔画:11
(4)左中右结构会意。
(5)〈名〉形声。从肉,却声。本义:胫,小腿。
脚,胫也。——《说文》
3、释义:人和某些动物身体最下部接触地面的部分,是人体重要的负重器官和运动器官。有时候,脚也可以指非生命物体的支撑部分或最下乱氏世面或最后面的部分,如:“山脚下”、“注脚”等。
(1)人和某些动物身体最下部接触地面的部分:脚心。脚掌。脚背。脚跟。脚步。脚印。脚法(指踢球、踢毽等的技巧)。脚镣。脚踏实地(形容做事实事求是,不浮夸)。
(2)最下部:脚注。山脚。墙脚。
(3)剩下的废料,渣滓:下脚料。
(4)(脚本)表演戏剧或拍核局摄影视所依据的底本。
(5)旧时指与体力搬运有关的:脚夫。脚行。脚钱。拉脚。
4、“月”偏旁:
月做偏旁,用月做意符的字,一类哗肢是与月亮有关的,如:朔、望、朗;还有一类是由肉(篆文中的月和肉很像)变来的,如肘、胆;也有由舟变来的,如:朕。
扩展资料:
1、康熙字典:
【未集下】【肉字部】脚 ·康熙笔画:13 ·部外笔画:7
《广韵》居勺切《集韵》讫约切,𠀤音蹻。《说文》胫也。《释名》脚,却也。以其坐时却在後也。《诗·小雅·旣微且尰释文》尰,脚胫也。《山海经》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
(脚)《唐韵》居勺切《集韵》《韵会》讫约切,𠀤音蹻。《说文》胫也。或作脚。《释名》却也。以其坐时却在後也。《荀子·正论篇》詈侮捽搏,捶笞膑脚。
又以足蹂物曰脚。《司马相如·子虚赋》射麋脚麟。《注》郭璞曰:脚掎足。《文选·李善注》脚,谓持其麟也。
2、含“脚”的诗: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南北朝 · 佚名《木兰诗 / 木兰辞》
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 唐 · 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 唐 · 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吴质不眠倚桂树,露脚斜飞湿寒兔 —— 唐 · 李贺《李凭箜篌引》
非无脚下浮云闹,来不相知去不留 —— 清 · 郑板桥《题画兰》
廿载包胥承一诺,盼乌头马脚终相救 —— 清 · 顾贞观《金缕曲(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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