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印花税,通常指的是在经济活动和交往中,领受了具有相关法律效力的凭证,对此行为征收的税。证明完税需要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这就是印花税名字的由来。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拓展资料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书立或领受的各种应纳税凭证。它是通过印花税税目体现的,凡列入税目的属于征税范围,未列入的则不征税。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各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筑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有合知袜举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好谨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转移书据。另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搭碧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根据税收管辖的属地原则,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