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手边有一份反传销法可以看。
第一章,是让大家远离传销,并且讲解举报有奖励之类,里面有一条,自觉守法。由各部门联合执法。县级以上可以自己创作协调机制,意思就是说可以自己创立当地传销的处罚制度。可以比反传销法更严。这一章写的比较笼统,没有执行对象,并没有说什么部门,而是各部门联合执法,且举报有奖,怎么奖,奖什么?都没有定义,且地方政府是否姑息养奸,让传销分子带来经济效益,让当地的发展提速,对于发展速度快的城市,既是传销人员拉人的一项条件,也是这个城市发展速度快,没有时间管理传销的弊处。
第二章,传销的定义。其实有很多直销公司披着直销的皮做着传销的事,这个,国家也无法查处,这一章依旧是一条,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联合打击传销,耗人耗材,耗钱不说,打击的面也少。传销内部都是亲戚朋友,相互举报的几率小。难以抓到,比如,2014年,出动警力2000人在南京,遣散万余人,仅仅只有十多个老总级落网,损失,上十万,百万,的国家资金,抓到了数量寥寥无几的人数。国家的方针现在并非按照反传销法来,多教育,多宣传,是国家现在使用的方法。
第三章和第四章,传销的处理,查会计凭证,对账单,账簿,传销内部是没有的,甚至有些传销团伙是每个星期的资金都会清零。打击查处,总是多个部门联合执行,工商判定违法,公安局才有权查处。由于反传销法的不健全,像广西,安徽这种传销大省就有了打传办,然而收效寥寥。2013年的反传销法的订正若干建议里,视频音频可做证据判刑,人数为9人以上即可判定有罪等条例还没有被加入反传销法,部分地方政府由于第一章,已经开始试实行。法律改的太慢,但是骗术提升速度更快这是致命的一点。现在出现了网资,微商,代购,海外公司加盟,虚拟货币等传销手段。网资的几百元入会费,让工商,公安立案更加困难,传销50万的立案基准,多少人才能立案?
总结:法律即使健全,法律的执行人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资金耗损大,国家方针的教育宣传,公务人员玩忽职守,贪赃枉法,传销定义模糊,传销人员的内部和谐,培训躲避打传行动,巨额利润诱惑大,洗脑资料健全,且国家项目为口号成为了打传难,传销飞速发展的原因。直销皮的传销方式不违法,或者说即使违法,立即整改也不会受到太多处罚,举例,新时代健康药业集团。就是一个打着直销口号的,传销公司。国家不打击。传销都忙不过来了,直销,嗯,先缓缓吧。国家就是这么想的。
反传销,实际上就是黑吃黑,敲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