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监管对保险销售区域的限制:出于行业监管及行业利益保护的需要,在产品销售上,监管确实对保险公司做了限制。《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就规定。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保险机构参与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者统括保单业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保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简单翻译下就是: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跨区域销售,但互联网销售和电话销售在满足某些条件下是可以的。至于共保、大型商业保险、统括保单(财险),和一般人没什么关系,不用太关心。
因为不同保险公司的规模、运营水平、盈利能力是不同的。如果盲目放开销售区域,一则不利于行业监管——保险公司自然希望保单卖得越多越好,为抢盘子,很可能引发无序竞争、过度竞争;二则大量保单涌进来,一些规模小的,以及新成立的公司,服务会跟不上,客服电话打不通,核保、理赔速度慢??用户怨声载道,反而影响口碑,甚至是行业形象,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