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交通事故调解书,其最重要的效力是:1、确认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在一方拒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时,调解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换言之,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在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之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所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通常,交通事故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调解书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一方仍拒不履行其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镇腔唯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御培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圆衫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