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喊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拍拍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严防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三大“制度护法”。
“三个规定”可以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郑贺备三个方面出发,杜绝不公正的情况出现。
“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
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广大干部群众、每一位政法干警的责任和义务。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离不开每一位政法干警的辛勤付出,更离不开每一位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