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经全面考虑立法会、区议会、不同界别的团体和人士,以及市民的意见后,我认为香港社会普遍期望能先在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以至全港五百多万的合资格选民可于2017年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下任行政长官,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迈出最重要一步。
普遍意见亦认为应先集中精力处理好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把握如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机会,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毋须对《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在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后,社会再专注讨论如何实现《基本法》第六十八条所规定,最终达至全部漏段雀立法会议员由普选返早产生的目标,完成这历史性工作。
扩展资料:
双普选的香港要求规定:
1、特区政府就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提出的建议方案,在2010年夏季先后获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2012年政改方案的成功落实大幅提高了两个选举办法的民主成分。
2、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决定》,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燃孙官由普选产生,是本届特区政府承担的一项重要宪制责任。
3、中央和特区政府在过去不断重申,如期依法实现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立场是明确和坚定的。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对普选时间表的确立,社会各界普遍殷切期待能如期于2017年依法落实普选,实现全港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下任行政长官的愿望。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