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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的最新政策

免费师范生的最新政策

宋永刚: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为了培养大批优秀教师,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长期从教,为了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自2007年以来,这项示范性举措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教师队伍建设都很关心,对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同样给予高度关注。目前,大家很关心两个问题:一是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最新进展情况如何;二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就业的相关政策怎么落实。下面,我就大家关心的这两个问题先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第一,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最新进展和有关背景情况。三年多来,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以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培毁握养造就优秀教师的目标,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六校免费师范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加,三年老余乎共招收3.4万人,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良好,录取的免费师范生平均成绩高出省重点线均在40分以上;创新教师培养模式,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学课程改革,在周边省份及中西部地区建立了80多个教师教育创新改革试验区,探索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合作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进一步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在全国建立了700多个教育实习基地,落实师范生实习一学期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聘请了近400名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担任兼职导师,实行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进一步改革教学科研组织方式,整合教师教育的资源,有的学校专门成立了教育学部和教师教育学院;六校联合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平台计划,建设包括“免费师范生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远程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共享”等三个应用系统在内的全国教师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共享优质资源。 这几年,教育部对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首届免费师范生将于明年暑期毕业。为了提前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准备工作,去年以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共同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同时,为了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教育部专门研究起草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最近,这两份文件已经正式印发。今天大家在教育部网站上就可以见到。 第二,我介绍一下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就业等相关政策。国办发[2007]34号文件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政策要点可以用“落实责任、落实编制、落实岗位、服务农村、履约管理、加强监督”6句话、24个字来概括: 一是落实责任。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由有关省级政府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就业办法》明确了省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 二是落实编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是落实岗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岗位采取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方式落实。首先是双向选择。按照现行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方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四是服务农村。根据国办文件规定,《就业办法》提出,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侍悉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五是履约管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流动和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六是加强监督。教育部等四部门建立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每年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结果。对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教育部将酌情调整部属师大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以上介绍的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同时,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办文件精神,就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制定了相应政策。总的考虑是,适应构建终身学习社会的需要,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需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学习,成长为优秀教师乃至成长为教育家提供支持。为此,教育部发布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有几个重要的政策要点: 第一,免试考核录取。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 第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2-3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 第三,强调要进行培养模式的创新。要根据免费师范生实际,结合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长远目标,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主要有几个创新点:一是强调实践导向,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实际表现作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成绩考查的重要内容;二是进行合作培养,采取部属师大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合作培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新机制;三是实行双导师制,选择具备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建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行师范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共同研究和实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小学特级教师参加审阅论文;四是强调远程和集中相结合,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寒暑假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这项举措对于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的进程,建立开放便捷的教师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为教师创造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是一个新的探索和实践;五是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要通过全国教师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促进优质教师培养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